分权与魅力总统

2008年8月16日

当我们的《三权分立》一集最初播出时,我写了这篇文章。我把它移到最上面因为那集马上就要播了。我欢迎进一步讨论。KT

今天早上晚些时候,我们的节目“权力失去平衡?”《三权分立探秘》将播出。这段视频是2006年7月在国会大厦地下室的一个小房间里录制的。虽然观众不多,但他们都很投入。我们是应…的邀请去那里的国会女议员安娜一休.我们非常感谢Eshoo议员成为我们的赞助商并参与到这个项目中来。我们节目中的主要嘉宾是凯瑟琳·沙利文。凯瑟琳是个很棒的客人。他们说,如果民主党很快就能任命最高法院法官,凯瑟琳在潜在提名名单上名列前茅。我知道为什么。她非常聪明,口齿伶俐,对宪法有很深的了解。她作为我们的客人是我们的荣幸。我邀请她写博客,讨论三权分立的话题。但她是个大忙人,谁知道她会不会接受邀请。无论如何,我希望你喜欢听这个节目。

在这篇文章的其余部分,我将稍微反思一下三权分立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演变。

美国的开国元勋们以其非凡的智慧将三权分立视为“自由的堡垒”。事实上,他们把权力集中到一个单一的机构中,这就是暴政的定义。相反,他们显然认为,不仅是联邦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正式权力分立,而且是政治利益的实质分立,正式分立的各部门都能理解这种实质分立,这是一个政府不太可能沦为暴政的关键。麦迪逊似乎相信,通过正式地将政府权力划分给相互竞争的部门,划分给几个州和联邦政府,通过使各个部门和各级政府以不同的方式对社会负责,以反映不同的、相互竞争的“公民的部分、利益和阶层”,政府将无法践踏公民的权利。此外,任何特殊的公民群体都不能攫取政府的权力,并利用它们来侵犯其他公民的基本公民自由。

这个故事听起来不错,但我认为开国元勋们过分高估了正式的权力分立的程度,甚至当它与实质性的利益分立结合在一起时,它本身就足以防止暴政和保护公民自由。当然,这并不是一个令人吃惊的新见解。杰斐逊看到了仅仅通过程序来保障自由的局限性,他正确地坚持在宪法中加入列举的《权利法案》。

开国元勋们在两个特定的方面缺乏先见之明,这两个方面已经定义了美国的政治舞台,它们共同作用,使得正式的三权分立在抵御暴政方面的作用远不如他们想象的那么大。首先,开国元勋们未能预见到我称之为总统魅力的本质。其次,他们没有预料到党派忠诚会在多大程度上超过立法机构内部的制度忠诚。让我们先考虑第二件事。开国元勋们似乎相信,国会会极其嫉妒自己的权力,并会强烈抵制行政部门对其职权的侵犯。在某种程度上,这在我们的历史进程中是正确的,但大多数情况下,至少在我这个非专业人士看来,当不同党派控制行政和立法部门时,国会似乎大多会抵制侵犯。当一个政党同时控制行政和立法机构时,党派忠诚似乎总是压倒了制度忠诚。目前的共和党参众两院几乎一直在顺从总统的意愿。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认为,答案与总统在现代通讯时代的魅力特质有关。我说的不是个人魅力任何一位总统。在我看来,包括现任总统在内的许多人的个人魅力都受到了严重的挑战。事实上,一个如此有魅力的办公室是如何让这么多有魅力的人受到挑战的,这是一个谜。

通过称总统职位——这个职位,而不是占有者——有魅力,我想到的是总统在制定国家议程、吸引全国关注方面的力量。与国会相比,总统的正式权力并没有那么大。但总统的魅力影响力远远超过了国会的魅力影响力。这不仅仅是因为总统的声音是单一的(如果有时不连贯和冲突的声音),而立法机构是竞争声音的杂音。全国媒体对总统的每句话和每一个动作都很关注,而对国会的关注则相当肤浅和散漫。还有一个事实是,我们在似乎无穷无尽的总统竞选活动上花费了数百万美元,这些竞选活动似乎主要是为了制造和利用相互竞争的个人崇拜,而不是相互竞争的实质性议程。

如果你是一名默默无闻的国会议员,却想在全国获得更大的声望,那么仅仅以保护立法机构的权力的名义,你很难与总统的魅力相匹敌。毕竟,如果你是总统党成员,你可能想要总统党想要的大部分东西。那么为什么要坚持立法机关的特权呢?

另一方面,如果你是反对党的一员——无论是少数派还是多数党——你确实有一些理由,通常是相当多的理由——来抵制。但并不是因为你嫉妒你的分支的特权。而是因为你对竞争对手的忠诚。然而,当我们有了分立的政府,我们至少得到了开国元勋所追求的东西的影子,因为我们不仅有了正式的权力分立,而且有了与正式的权力分立很好地相一致的实质性利益转移。

当然,我还没有触及最高法院的话题。但凯瑟琳·沙利文对法院及其在维持行政部门和立法部门之间平衡方面的作用有很多话要说。我不会试着总结她在这里要说的话。相反,我建议你去看看这个节目——它马上就要开始了。

我要收听via频道KALW的网站。你也可以这么做。

评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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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4点

我不认为开国元勋在这两个方面都失败了。

我不认为开国元勋在这两个方面都失败了。
1.华盛顿——第一任总统,拒绝成为国王,并自我限制他的任期。他是创始人,他树立了榜样!第九修正案和第十修正案也限制了联邦政府的权力,将未列明的权利留给了人民在他们的州立法机构中决定。第三条禁止总统随意解雇法官,也禁止国会在法官不喜欢某项决定(例如,限制其权力的决定)时降低他们的工资。总统必须代表全国选举——这比被州立法机构选为参议员(在未修订的宪法下)要难得多,也就是说,光靠魅力是不行的。因此,开国元勋们没有理解到,一个高管可以如此有魅力,以至于人们会被诱惑去放大他的权力,这是完全错误的。他们特别规定了防止总统行使皇权的条款!
2.政党完全符合国父们对派系的概念。你似乎认为一个政党的思维是一致的,党派成员都有一个议程。不是这样的。每个政党都是由不同的、相互竞争的派系组成的联盟,这就是为什么每个政府都是不同的。即使是同一党派的历届政府也各不相同。外国的议会制度简单地表达了联盟的建立,即每个派系都作为自己的政党运作。但不同的政党联合起来组成多数党或少数党联盟,就像我们的非议会制有多数党或少数党一样。不同的是,我们有一个赢者通吃的制度,它平等地尊重小州和大州,把边缘党派排除在外。纳德党人、绿党、自由意志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者没有机会进入国会(尽管他们可能会破坏选举)。 The best shot they have is getting their most popular ideas stolen by one of the major parties. Which is good. It leads to the best ideas being a part of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 not the fringe ones. It mirrors our belief in self-governance and the market place of ideas. So what you see as partisanship is really just what the Founders described in Federalist Papers Nos. 10 and 51 and what they meant to include in the First Amendment by protecting our rights of association and to lobby.
然而,你会发现我们体制的政治结果存在实质性缺陷。考虑到美国公民在竞选公职方面的相对自由,再加上你在电台节目上的霸道讲坛和精英学术机构的终身职位,或许你应该竞选公职。问题可能在于受过教育的美国财富受益者的冷漠,而不是我们的建国文件所构成的政府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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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4点

恰恰是问题所在。应该使用previe吗

恰恰是问题所在。
应该使用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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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4点

似乎有很多小题大做

对于三权分立的绝对性,以及历史上和近现代规避三权分立的事例,似乎有很多争论。虽然我们不认为三权分立在任何方面都是不必要的,但我们确实认为,即使是开国元勋也不相信完全和完全地坚持完全的三权分立。这种争论的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直接在宪法中找到,在宪法中,制宪者把一种明显的张力放在最高法院的绝对权力上。第3条第1节写道:“美国的司法权应授予一个最高法院……”,表明司法权属于法院,是法院将裁决所有根据美国宪法产生的法律案件。然而,第三条第二节规定,“……最高法院对法律和事实具有上诉管辖权,但国会规定的例外情况和规定除外。”因此,国会可以为最高法院审理的具有上诉管辖权的案件设立例外!在同一篇文章中,美国的司法权被完全授予了法院!因此,似乎有一些隐藏的紧张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开国元勋们给了我们绕过完全权力分立的方法。因此,我们认为,虽然现在不是到处宣扬三权分立结束的好时候,但现在是停止到处担心三权分立每次被打破的时候。 So far, nothing drastic has befallen the US due to some of these trends away from the ideal, and it is arguable that the founders themselves provisioned us for turns away from complete seperation.
这篇评论是柯平先生的AP政府课的学生写的,大约在2006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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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13日,星期一,下午4点

讨论以对分离的辩论开始

讨论开始于对三权分立及其后果的辩论。然而,本质上更有趣的问题是,总统的角色是什么,特别是他的“总司令”角色。,这种权力什么时候适用。
尽管行政部门是制宪大会上讨论得最彻底的问题,也是解释得最含糊的条款之一,但总统的权力却没有司法和立法部门的权力那么明确。
制宪者给总统贴上“总司令”的标签,想要给他什么样的权力?军队吗?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总统多次超越了他作为武装部队指挥官的权利,清楚地解释这些权利是多余的,我认为凯思琳·沙利文女士所提出的观点描述得很准确。正如她所说,作为最高统帅的行政权力?他不能控制国家,也不能指挥人民的意志。从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中可以明显看出,制宪者不会支持他在最近事件中的决定。制宪者们最害怕的就是君主制,他们采取了非常严厉的措施来确保我们的国家不受君主制的影响。
在窃听等明显侵犯公民权利的领域,国会本应介入并立即予以制止。不健康的党派之争?然而,立法机关允许这些非法经营继续下去。国会议员们不仅对美国人民负有责任,而且对美国宪法负有责任,他们更强烈地感到自己受到党的观点的约束,而不是自己的立场和责任。辉煌。如果这不能说明三权分立和制衡的严重危险,那就再也没有什么能说明了。
关于自然状态的最后一个警告:这有点像中学,但它们可以杀死你。那么,一个不守法的国家民主又将何去何从呢?我不记得在小学时偷男朋友,骂脏话,还有什么比初中更糟糕的呢?
作者是奥斯威戈湖高中(Lake Oswego High School)凯平先生第七期AP政府课的一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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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4点

我想为我们的const建议一个原型

我想为我们的三权分立宪法提出一个原型,它来自古希腊哲学。
斯多葛学派把哲学分为三个领域:逻辑学、物理学和伦理学。回想一下,对于希腊人,尤其是斯多葛学派,哲学被认为是一种智慧实践,或者史学家皮埃尔·哈多所说的“精神实践”。这就意味着,在理想状态下,哲学是一个人毕生致力于的事业,是追求智慧——索菲亚——的事业。因此,哲学是第一人称的努力,一个人在对智慧的热爱的引导下,以特定的方式生活。正如斯多葛学派所言,“要与自然相适应。”
从第一人称的角度来看,哲学的三个分支具有特殊的意义。心灵或灵魂本身有三重功能。它是一种知识的能力,与逻辑学和认识论有关。它也是一种有效因果关系的能力,这与伦理有关。最后,它是一种最终因果的能力,因为我们的行动是有目的的,这与物理学和对自然的研究有关。简而言之,他的思想是,研究逻辑学可以提高人的知识能力,研究物理学可以提高人的最终原因能力,而研究伦理学可以提高人的有效原因能力。
我认为,我们宪法中的权力分立,与斯多葛学派的哲学划分和心灵的三种能力有关。司法与心灵的知识能力和逻辑研究有关。立法与心灵的最终因果能力和物理学的研究有关。执行与心灵的有效因果关系和伦理研究有关。
如果我的建议是正确的,那么就可以直接得出结论,任何把执行者作为最终因果关系的能力的概念都是错误的。这一职能属于立法机关,而不是行政机关。立法机关通过立法来实现最终因果关系的功能。行政机关通过实施法律来实现有效因果关系的功能。
我的建议与一个有魅力的总统的问题有什么关系?首先,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区分,一个有魅力的总统执行他/她的适当职能(即有效因果关系),另一个有魅力的总统未能执行他/她的适当职能,而是试图执行政府不同部门的职能。魅力本身并不是一件坏事,只要它是在一个分支的领域范围内的魅力。但当这种魅力延伸到篡夺政府其他部门的职能时,我们就有问题了。
现在,我们的总统似乎正在篡夺司法和立法的职能。他拒绝寻求司法许可进行无证搜查和监视,他用行政控制的法院(例如军事法院)取代司法控制的法院,我认为这是对司法职能的严重篡夺,司法职能是评估知识要求并判断它们是否符合证据标准。而且,他公然拒绝遵守国会通过的法律,而是声称他所谓的“战争权力”允许他挑选他要遵守的法律,这是对立法部门职能的严重篡夺,立法部门的职能是评估政府行动的可能目标,并选择采取哪些行动。
在这种行政人员篡夺职能的潜在滑坡的尽头,是什么?将政府的三个职能合并为一个全能的部门。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和暴政一样好的定义。
我想进一步充实这个论点,但我现在没有时间和资源。所以我只是把它放在那里,以引起读者的兴趣。
欢呼,
保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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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6日,星期六,下午5点

连接到KALW电台的链接不起作用(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

连接到KALW电台不起作用(至少对我来说)。幸运的是,在谷歌上搜索“KALW无线电”还不错。很高兴看到你的节目还在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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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16日,星期六,下午5点

Ken对宪法意图的分析

Ken对宪法制定者意图的分析源自于通过检查行政权与立法权之间的制衡来预防暴政,反之亦然。在这一点上,它有严重的缺陷,因为,正如他所指出的,司法被排除在外,潜在暴政的可能主体是高度片面的。例如,众所周知,独立战争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国王禁止对土著领土进行殖民征用。在宪法的最后草案中,第1条的规定必须将被征用土地上的土著居民列入“所有其他人”一词,该条款确保土地对政治进程的控制,为选举目的给予被奴役个人五分之三的人的地位。所以制宪者的目标远远不是防止暴政。相反,正如随后发生的事件所证明的那样,其目标是,并且在许多方面继续是,专制的选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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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9日,星期五,下午5点

一神教的发展几乎与基督教的发展背道而驰

一神论的发展几乎与古代更为常见的多神论形成对比。也许,认为君主制和美国总统是一神论的必然结果,是极端的政治错误。最近,美国总统职位越来越多地用宗教术语来定义,以至于在最近的政治事件中,宗教“价值观”基本上已成为总统的唯一资格,这相当于对其他任何资格的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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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5点

我知道为什么。她很聪明,口齿伶俐,

我知道为什么。她非常聪明,口齿伶俐,对宪法有很深的了解。她作为我们的客人是我们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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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6日,星期日,下午4点

我认为这里的关键因素是我们的宪法

我认为这里的关键因素是我们的宪法在理论上是牛顿主义的,在实践中是达尔文主义的。从一开始,我们的飞船就被设计成一个不受重力影响的系统,由三个独立的球体组成,互相保持在空中。就像物理定律一样,每一篇文章都对各自的角色持有相当绝对的观点,并给予(激进的)行动令人沮丧的惰性运动。这对民主来说是好事,但对个人自由构成了威胁,因为没有明确的保障措施。
达尔文和权利法案,特别是宪法第14修正案。透过它的棱镜,我们真正地生活并看到我们伟大的文本。因为第十四条修正案明确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所有在美国出生的个人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也不否认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人享有法律的平等保护,“它保护个人权利,从而保护少数民族的公民权利。(多数原则和少数权利)
这使得宪法最终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因为有了我们有保障的保护,就有了对公民权利迅速执行的期望(重新: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亚特兰大汽车旅馆之心诉卡曾巴赫案;洛芙诉弗吉尼亚,等等)。我认为,我们的国家从吉姆·克劳(Jim Crow)到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在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宪法从忽视公民自由和权利到全面执行它们的演变模式。大多数国家只能梦想这样的转变;我们的——我们成为美利坚合众国是有原因的。
在20世纪50年代,是最高法院首先承认了民权,但最终,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从那时起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剩下的,如他们所说,就是历史了。在协调一致的情况下,这些分支机构是一种检查,但它们也可以是国家在任何特定问题上的天气预报,有点像侦察员。国会和总统都不喜欢在没有政治掩护的情况下领先于任何问题。
XXX
至于魅力领袖的角色,我强烈反对这一点,泰勒博士。乔治·华盛顿是美国第一位动作英雄,也是典型的魅力领袖。毕竟,他得到了成为终身独裁者的机会,但他把这个想法扼杀在了摇篮里。
如果你看看宪法,你会发现总统只有提名权和否决权。是的,他可以就条约进行谈判,但在这个问题上,就像他的提名一样,他需要得到美国参议院的批准。但他拥有的最重要的是他的“天字第一号讲坛”,正如历史表明的那样,一位总统可以凭借这样的权力取得相当大的成就(富兰克林·罗斯福、罗斯福、肯尼迪、里根、克林顿,甚至[尴尬的]小布什)。
华盛顿通过他的人格力量得到了他想要的,从那以后,每一位总统都把自己确立在这一传统中,最著名的是19世纪的安德鲁·杰克逊和亚伯拉罕·林肯,以及20世纪的罗斯福、威尔逊、富兰克林、肯尼迪、约翰逊、里根和克林顿。
本世纪,我预计奥巴马总统也会效仿。如果他的竞选演讲是一种暗示的话,我认为我们将会看到一系列令人印象深刻的伟大词汇,以及更强大的影响力。
因此,就像国会和法院中的许多机构一样,总统已经演变成一个比制宪者(部分)所想象的更丰富、更强大的机构,但如果认为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那是完全错误的。当时的美国人和现在一样,都需要力量。他们想要一个在必要时大胆而在可能时谨慎的领导人。他们想要一个没有血统的君主,一个有着严格监督的独裁者,一个由我们的法治统治的政治家。
奇怪的是,这听起来更像托马斯·霍布斯而不是约翰·洛克!
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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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6日,星期日,下午4点

哦,我差点忘了!如果你认为国会有

哦,我差点忘了!如果你认为国会缺乏保护其特权的勇气,你只需要看看历史。就在3年前,布什总统的社会保障政策崩溃了,尽管他在选举中取得了重大胜利,而且参众两院的权力也在扩大。罗斯福在法院的打包计划上做得太过火了,因此他的国内议程几乎停止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他再也没有通过任何新政的重大项目,也没有像他那样强大。国会——就像法院一样——根据其机构性质行动迟缓,它不是为了对总统的每一个举动做出反应,而是为了控制行政权力的过度。今天、昨天和明天的任何一位总统都是如此!
办公室没有魅力——物品不能带来魅力,而是领导者的人格。没有魅力的正直,很少有影响很大的。抱歉,泰勒医生,但你被误导了。这个职位的目的是为执政创造一种神秘感。对一些人来说,它奏效了,但对大多数人来说,它失败了。
我还可以继续说下去,但我已经证明我的政治科学技能够久了。这个节目太棒了。继续伟大的工作!
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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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3日,星期日,下午4点

在我看来,创始人?甚至蒙特

在我看来,创始人?甚至是三权分立的发明者孟德斯鸠?他不仅对总统的魅力和党派忠诚的重要性缺乏先见之明,而且对第三个“大事实”也缺乏先见之明:“第五力量”的发展,即电视(在奥威尔的第四力量:媒体之后)。伊拉克战争的电视报道一直是说服人们相信这场战争是正确的主要方式。电视比其他媒体更能根据人们观看的内容向不同方向推动。第五种力量在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和兴趣方面是压倒性的。在那些媒体由政客直接拥有的国家,权力分立本身似乎处于危险之中:在意大利,西尔维奥·贝卢斯科尼总理拥有三个主要的私人频道,并对其他三个公共频道有很大的影响力;在泰国,总理他信•西那瓦拥有电信、媒体和电子商务的主要公司,在2006年的军事政变中被罢免。也许互联网连接在上次美国大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它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大媒体”的影响。但说到权力分立,就应该关注主要电视频道的议程,以及大量的“魅力”人物,这些人物从视觉媒体中推举出来的政治领袖随处可见(而不仅仅是总统的魅力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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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9日,星期四,下午5点

有限政府与体育某些领域的关系

与联邦政府所禁止的某些权力领域有关的有限政府
正如我们所见,麦迪逊在《联邦党人》第45号中总结了宪法中赋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少而明确……将主要用于外部目标,如战争、和平、谈判和对外贸易……”有必要简要地指出,经修改后的宪法禁止联邦政府行使的一些主要权力领域的例子。
在《联邦党人》第17号中,汉密尔顿谴责了这样一种观点:根据宪法建立的新联邦政府,当时正处于批准过程中,它将不尊重这一基本法律对其权力的严格限制,而是会篡夺各州保留的权力;正如那些极度害怕任何拥有实权的中央政府的人所主张的那样,他们主张对联邦权力进行更严格、更明确的限制。其中最主要的是帕特里克·亨利,理查德·亨利·李和塞缪尔·亚当斯。汉密尔顿在这里提到,商业、金融、谈判和战争是适当授予联邦政府的主要权力领域,但他明确表示,农业被排除在外。他把农业归类为属于各州保留权力的领域——一种永远不可能真正处于中央政府控制之下的领域:
"同一州公民之间的私人司法管理,对农业的监督以及其他性质相似的事务,总之,所有这些应该由地方立法规定的事务,绝不可能是一般司法管辖所需要的事务"
他所说的“一般管辖权”指的是联邦政府。毫无疑问,汉密尔顿之所以在这里特别提到农业领域,是因为这是一个常识——不仅是那些制定宪法的人,而且是所有其他领导人和普通民众的常识——没有什么比宣称从事农业的人的活动将直接或间接地受到联邦政府的监管或控制更毫无争议和荒谬的错误了。根据宪法制定者和采纳者以及其他人所理解的措辞。
杰斐逊总统在他的第二次就职演说中还举出了其他几个关于被禁止权力的例子。他讨论了如何建设性地使用联邦政府任何可能的盈余收入,并提到了一些他认为不在宪法规定的政府权力范围内的收入,并明确指出,在使用任何税收盈余之前,必须对基本法进行修改:
”。通过在各州之间进行公正的重新划分,并通过相应的宪法修正案,在和平时期适用于每个州内的河流、运河、道路、艺术、制造业、教育和其他重要事业。”(除了原文中强调的“在和平时期”外,增加了重点。)
换句话说,用于这些特定目的的联邦开支没有得到宪法的授权——这些活动领域被排除在宪法规定的联邦政府权力范围之外;因此,有必要通过一项修正案,通过人民恰当表达的同意,给予任何此类支出必要的制裁。在1806年第6次给国会的年度报告中,杰斐逊再次讨论了可能出现的盈余收入,以及这些收入在需要修改宪法的领域的使用:
”。适用于公共教育、道路、河流、运河和其他公共改善目标的伟大目的,如在联邦权力的宪法列举中加上可能被认为是适当的……我认为,经各州同意,有必要对宪法进行修改,因为现在所建议的目标并不在宪法所列举的目标之内,而且宪法允许公共资金用于这些目标。”(强调)。
特别有趣的是,杰斐逊在这里明确地区分了使用联邦资金援助教育(特别提到国家科学学习机构)——他指出,除非并直到宪法修正案通过授权,否则使用联邦资金是未经授权的;另一方面,从联邦政府已经拥有的大量处女地和未开垦的土地(通过向印第安人和外国政府占领、购买或征服)中拨出土地,以资助教育。他说,国会“现在有权”使用这些土地。2022世界杯小组赛分组这种通过联邦土地赠款来资助教育的做法已经是惯例;它是在联邦时期开始的,通常被认为是在宪法规定的联邦政府的权力范围内——但不包括联邦国库的税收。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种联邦土地赠款和金钱赠款之间区别的依据,就合宪性而言:联邦政府有权处置它所拥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第2条)。第四,第3款),而且,单笔交易的土地批地不可能达到违宪的目的,即允许它实际上对受赠人取得任何控制。另一方面,《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联邦政府(特别是国会)可以征税和支出的目的之一是资助教育;此外,定期或定期提供的资金,必然会产生实际效果,使这个政府——可能是间接地、逐步地、微妙地、但不可避免地——在实质上控制对受援国机构或个人的影响力。这部分是由于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第79号中引用的原因:“在人类本性的一般过程中,对一个人的生存的权力等于对他的意志的权力。”(强调汉密尔顿的。)换句话说,“谁付钱谁说了算。”这种控制甚至可以有效地消极地表现出来,因为它使接受补贴或赠款的一方受到抑制,而不是通过肯定和直接的控制。例如,那些希望将来能得到联邦拨款的人——比如学者或大学——就会强烈倾向于克制自己,不去批评政府,因为在其他情况下,这些批评会被自由而有力地谴责为不健全的。
这就是为什么汉密尔顿作为财政部长,在1791年谨慎地限制了他的论点,以排除联邦的控制,当他第一次支持这样一种观点时,即征税条款赋予联邦政府在服务于公众福利的范围内“使用金钱”的独立而实质性的权力。他还在另一份文件中表示,它不会“……暗示有权力做任何在国会看来有利于公众福利的其他事情”,并继续说:
“以这样的权限挪用资金的权力,也以明确的条款授予,并不意味着有权力去做宪法没有明确授权或合理暗示授权的任何其他事情。”(1791年“关于美国银行合宪性的意见”;和1791年关于“制造业”的报告。)
征税条款,使用“一般福利”一词(第2条)。第一,第8节)规定:“国会有权规定和征收税收、关税、进口税和消费税,以偿还债务,并为合众国的共同国防和一般福利提供经费……”
汉密尔顿始终否认这一条款赋予国会一般的立法权力,即就国会认为有利于公共利益的任何事情进行立法,并以此来实现它。他从未改变过他在《联邦党人》第83号中关于宪法中所表达的框架公约的计划关于这种权力的主张,如下:
“公约的计划宣布,国会或国家立法机关的权力,应扩大到某些列举的情况。这种对细节的说明显然排除了一切对一般立法权威的自命不凡;因为如果要赋予一般的权力,肯定地授予特别权力不仅是荒谬的,也是无用的。”(每个原始强调。)
汉密尔顿从不主张——事实上,他显然会极力反对——使用联邦权力征税和支出,从而实际上间接地赋予联邦政府对任何事物或任何人的控制权,而这些控制权不是宪法及其修正案通过列举人民授予它的权力而直接公开授予的。毫无疑问,他会同意杰斐逊在上述汉密尔顿去世后发表的关于联邦教育援助的讲话中所作的区分:用于援助教育的土地拨款是符合宪法的,部分原因是由于这种拨款是针对每一个接受教育的机构的单一交易措施,因此不可能对接受教育的机构产生任何程度的控制。
联邦政府定期发放资金的情况则正好相反,因为它们不可能避免对受助者产生实质控制的效果——无论这种控制是渐进的、微妙的、间接的或消极的(通过制造抑制),也无论如何安排以掩盖控制因素。在1936年巴特勒案中,最高法院真正陈述(意见第70-71页):“授予或拒绝无限利益的权力就是胁迫或毁灭的权力;”最高法院重申(第73-74页)并应用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即宪法没有特别授权联邦政府直接做的事情,以便能够行使控制,“……它可能无法通过税收和支出来间接实现这些目标。”2022世界杯小组赛分组换句话说,这个政府不得滥用宪法所赋予的权力,以致实际上使它能够间接地行使未被授予的、因而被禁止的权力。而在相关的威卡德案(1942年)中,法院断言(正确,但只有在特定补贴确实得到宪法授权的情况下):“政府对其补贴的项目进行监管并不缺乏正当程序。”(意见第131页;在这里,“规制”的意思是控制。)从汉密尔顿的著作,包括上面提到的1791年的断言来看,汉密尔顿会同意也会不赞成联邦政府的任何补贴和控制计划,认为它们是违宪的,除非是由人民通过宪法修正案直接明确授权的计划,授权政府公开直接控制受补贴的个人或机构。麦迪逊和所有其他宪法制定者和采纳者也会同意,包括杰斐逊。
根据汉密尔顿和杰斐逊的说法,宪法拒绝赋予联邦政府的权力领域——如上所述的农业、教育等——可以通过引用他们和其他开国元勋的其他著作来加以扩大;但就目前的目的而言,这是不必要的,也不会考虑到后续修正案授权的任何联邦权力的增加。因此,我们希望在这里引用一种现代的文字,它正确地反映了制宪者和采纳者的观点,即最初的文书将权力领域排除在联邦控制之外,此外,还考虑到对当前时期的所有修正。
一本1930年的作品可以满足这一需求;此外,它对传统的美国哲学和政府制度进行了出色而简明的讨论,特别是关于权力分散(“州权”)作为保障人民自由的支柱的性质和重要性的讨论。自1930年以来,宪法一直没有被修改以增加联邦权力,因此,这篇文章实际上是在今天谈论联邦权力的范围;事实上,由于1933年通过了第21条修正案,废除了第18条修正案(“禁酒令”),它们已经减少了。这篇1930年的文章被引用的另一个原因是,它的措辞简单,表达的只是当时在美国人民中——甚至在当时接受过普通高中教育的青年中——以及在1787年至1930年的几代人中——都是常识和公认的真理。文章被引用,不是因为它表达了什么新的东西,或作者的任何原始思想,相反,因为它没有这样做。它的特殊用途和价值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它只是重新阐述了直到1930年,所有有能力的学者和权威机构——包括联邦政府的三个分支,特别是最高法院——以及领导人和普通美国人民一直理解和支持的传统观点。在1930年,这种普遍的理解是,如果一所大学,甚至一所高中的毕业班的毕业生代表在这种场合像往常一样发表这样的演讲,听众会理所当然地鼓掌,因为这里面除了早已被接受的众所周知的真理之外,什么都没有,它只是证明了这位年轻的演说家对传统美国哲学和宪法限制和分散权力的制度的基本简单性以及它对美国人民的上帝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利的安全的根本重要性的充分和合理的了解。
这篇文章指的是1930年3月2日纽约州长富兰克林·d·罗斯福关于“州权”的演讲——由于上述原因,全文载于本学习指南的附录中。这篇演说呼吁美国人民支持他当选总统的计划,并提出了一些基本原则,他暗示他们,如果当选,他会忠实地支持这些原则。这篇演说批评了华盛顿的任何权力集中,违反了宪法对联邦权力的限制。
由于前面提到的原因,整个讲话值得仔细研究;但是,在目前讨论经修正的宪法禁止联邦政府行使的权力领域时,以下简短的引述就足够了:
“从事实和法律上讲,各州的执政权利都是宪法或其修正案所没有交给国民政府的权利。无论明智与否,人们知道,根据第十八修正案,国会有权就这一特定问题立法,但在政府的许多其他重要问题上,如公共事业、银行、保险、商业、农业、教育、社会福利以及其他十几个重要特征的管理方面,情况并非如此。在这些问题上,绝不能鼓励华盛顿干预。”(强调)。
重申一下,自1930年以来,宪法从未被修改以增加联邦政府的权力。从那以后,没有任何修正案授予它任何权力来控制汉密尔顿、杰斐逊和罗斯福所规定的被禁止的权力领域。值得注意的是,农业是上述巴特勒案(1936)的主题——汉密尔顿在1787年和罗斯福在1930年明确将农业列为宪法禁止联邦政府的权力领域之一:在那里,最高法院确认了这一禁令的事实,裁定正在考虑的联邦法律——寻求补贴和控制农业——违反了宪法对联邦权力的限制,因此是无效的,根据这一文书的原意判断,法院正确地裁定为控制,除非并直到人民通过适当修改这一基本法来改变这些限制。
美国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人民本身,以及宣誓忠实支持宪法的公务员,必须尊重修订后的宪法对联邦政府权力的现有限制;只有通过修正案,人民才能改变它。汉密尔顿将修改宪法的过程称为“庄严而权威的行为”,他在《联邦党人》第78号中阐述了这一原则(以前曾提到过):“除非人民通过某种庄严而权威的行为废除或改变了既定的形式,否则它对他们自身具有集体和个人的约束力;在采取这种行动之前,任何假设,甚至对他们的情绪的了解,都不能保证他们的代表会违背这种意愿。”(这里的“情绪”指的是支持宪法未授权的某些措施的公众舆论。)华盛顿在告别演说中强调了这一原则的基本重要性,原因如下:
“如果人民认为宪法权力的分配或修改有任何特别的错误,应以宪法指定的方式加以修正。但不可因抢夺而改变。因为尽管这在某种情况下可能是善的工具,但它却是摧毁自由政府的惯用武器。先例必须总是在永久的罪恶中远远超过使用先例随时可能产生的部分或暂时的利益。”
这凸显了美国人民始终充分了解宪法对联邦政府权力的限制的重要性;为了能够充分履行个人自由-责任中固有的义务,从而使他们的上帝赋予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和子孙后代的个人自由及其支持体系的正当遗产的持久安全成为可能。
“Vindiciamus”